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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聖經創世記﹐心裡面常會有一個疑問﹕
夏娃是基於甚麼動機﹐而決定要採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﹖
既有神的吩咐在前﹐應該可以預知吃後不會有甚麼好事。
加上﹐引誘夏娃吃禁果的﹐不是外表溫順善良的綿羊小兔﹐而是形貌邪惡的蛇。
令人難以明白的是﹐整個格局分明就是「送人去死」的佈置﹐夏娃還是漠視忠告而行﹐結果鑄成大錯。
忽發奇想﹐會不會神造人時﹐已經一早把這種犯賤的基因植入人體﹐只是等待時機爆發﹖
採吃禁果﹐如果是為了貪圖蛇所形容將會得到的能力﹐不是代表人早有僭越之心這惡念﹖
還是人心底裡面有挑戰權威的慾望﹖越告訴你不你越要做。
進一步想﹐人只要有這種因為一己私慾而明知故犯﹐不顧後果的心態﹐無論有沒有吃下禁果﹐造成後來的亂局是必然的事。
或者﹐咬吃禁果只是一個形式﹐意義是人開始不聽神的吩咐﹐踏出了犯罪的第一步。
一般人犯事後﹐底線會自動下調﹐尤其犯了事而不為人知﹐認為可一可再﹐結果泥足深陷﹐所謂的重複犯罪便是如此。
罪性深存於每個人心底﹐誘發罪性而使之發揚光大的禁果﹐也時刻在我們眼前晃動。
絢麗斑斕﹐嬌艷欲滴的果子﹐把人引得心癢癢的﹐有時下意識也會想耍點小壞舔它兩下﹔但當有一天失去自控一嘴巴咬下去﹐我們將開始離道德越來越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