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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主早前趕在價格提昇前寄出的入籍申請表﹐上星期遭到移民局整份退回﹐理由是我沒有把簽過名的申請表正本寄出。
心裡感到莫名奇妙﹐發出前明明再三檢閱﹐是不是自己真的昏了頭﹐粗心大意地把副本寄出﹖
詭異的是﹐印象中自己根本沒有複製副本。當初整份表格均在電腦上填寫﹐心想既然有軟件存儲﹐隨時印出來一簽就是正本﹐那又何須複印一份簽過名的﹖
可是退回來的又真的是複印本﹐這恐怕只能成為千古之謎。
唯一確定的是﹐移民局在申請表上大大地貼上一張全新的價目表﹐提醒洞主再寄表格時要根據新的價目(比舊價增加了接近60%)。
這種情況下﹐我也不再急著把申請表寄出。也好﹐不用擔心移民局會在未來兩、三個月內安排打手指模﹐我可以放心安排年假﹐現在打算十一月回香港一趟﹐順便會到馬來西亞作我的尋根之旅。
雖然破了財﹐想起可以去旅行﹐心情也立時愉快起來。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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