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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我們普遍稱為手指的USB Flash Drive﹐真是偉大的發明。由於容量有一定的大﹐用來保存資料或是傳遞檔案﹐均十分方便。
洞主把它用到公事上﹐有時要做presentation或demo﹐把slides和其他附件都拷貝到手指裡面﹐隨身就帶著這麼一小條到別人的辦公室或是會議室演示﹐不用依靠網路﹐也不用帶自己的手提電腦﹐借用別人的就可以。
由於也把一些比較私人的檔案存在裡面﹐如果帶到外面﹐總會手指不離身﹐一般都會放在褲子口袋裡。
上星期洗衣服時﹐把牛仔褲都一拼拿去洗。後來想起手指沒有拿出來﹐把洗過的褲子都找遍﹐卻沒有手指的蹤影。
印象中洗衣服的時候沒有東西掉出來﹐而且如果掉在洗衣機或是乾衣機裡﹐也總不會瞎到看不到﹐始終這東西的體積也沒有小到肉眼看不見。
不過如果真的掉出來﹐裡面資料我是有存檔﹐但私人資料流到外面始終不放心...
兩天到找不到﹐已經半放棄之際﹐想起有一條牛仔褲穿過一次後﹐回家後把它掛了起來﹐手指果然就在裡面。
得來全不費工夫﹐失而復得的感覺太好了。